首页 > 资讯 > 正文
  • 分享到

体育总局:2035年足球成为我国建成体育强国标志性事业(6)

2021-05-28 15: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36.加大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力度。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性原则,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或者企业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支持街道(乡镇)、社区(村)足球协会等各类基层足球组织依托公共足球场地,经常性组织开展社区(村)足球活动。出台场地使用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各级各类足球场地向社会开放。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校园足球场地和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形成教育与体育、学校与社会、学区与社区共建共享足球场地设施的有效机制,显著提高各类足球场地综合利用率。

  (八)培养健康向上的足球文化

  37.加强足球行业作风建设。加强足球从业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运动队精神作风和意志品质的锤炼,培养爱国奉献、坚韧不拔、团结拼搏的作风,努力形成有益于足球发展振兴的精神力量,树立足球行业良好形象。

  38.培育理性健康的球迷文化。鼓励职业俱乐部加强文化建设,落实俱乐部球迷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球迷会员制,推进球迷组织建设。引导广大球迷理性看待输赢,营造文明观赛的良好氛围,展示文明城市形象。

  39.突出地方足球文化特色。深入挖掘整理本市足球的历史文化,编撰足球年鉴,建设足球博物馆。鼓励出版以足球为主题的书刊,创作一批影视作品、足球歌曲等,将足球文化与城市精神相融合,打造各具特色的城市足球文化,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提升城市的凝聚力。

  40.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足球文化宣传、普及、教育活动。建立市级足协官方网站或自媒体平台,鼓励本地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足球宣传,探索设立足球专栏和足球时段,加强对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和女足比赛的电视转播,进一步推广足球运动、传播足球文化,培养人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顽强拼搏的精神,使足球成为倡导健康生活、传播社会正能量的重要载体。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体育总局牵头成立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体育总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中国足协、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青少年体育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决策重点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足协,负责制定重点城市评估办法、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研究提出相关政策,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城市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成立专家组,对足球发展重点城市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定等进行论证指导。

  各市要把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和足球改革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直辖市可以为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加强统筹规划,结合本地足球发展状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每年度工作计划、时间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参与、多方筹措支持足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十四五”期间,体育总局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重点城市开展足球运动。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将给予通过评估的重点城市每年500万-1000万元的引导资金。各城市每年至少配套安排足球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以上,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重点用于支持高水平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足球。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足球发展基金会,拓宽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三)开展宣传引导

  创新足球宣传方式,强化涉足球新闻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足球运动的社会价值和多元功能,积极展示足球改革发展成效,讲好新时代中国足球故事,增进社会公众对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对足球发展重点城市的认可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不断总结提高

  建立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定期交流研讨制度,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为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指导。大力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总结推广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的有效模式,提高工作成效,以点带面,带动区域足球和全国足球的发展。

  (五)建立督导评估机制

发表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