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完善社会足球竞赛体系。广泛开展城市足球联赛、乡村足球联赛、企业联赛、行业联赛、社区联赛、少儿足球赛、幼儿足球亲子游戏等赛事活动,提升群众身边常态化赛事活动覆盖率,厚植足球文化的社会基础。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不同年龄段、年度常态化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社会足球联赛体系和覆盖全市所有区县、草根球队广泛参与的社会足球杯赛体系。
26.构建社会足球指导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各级足协的优势,加强对社会足球在赛事组织、人才培训、监督裁判、纪律仲裁等方面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健全社会足球指导员培养体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培养力度。建立社区足球指导服务体系,探索设立社区足球指导员专门岗位,鼓励专业教练员、裁判员、足球指导员和优秀退役运动员服务城乡社区,指导开展足球活动。培育高素质志愿者队伍,建设足球志愿服务体系。
27.完善社会足球激励机制。规范各类社会足球赛事办赛标准,研究制订业余足球俱乐部和业余足球运动员评级办法,举办球迷嘉年华、草根足球论坛等活动,开展社会足球品牌赛事、草根明星评选等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社会力量办赛积极性,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28.建设社会足球发展示范点。到2021年底,全市至少建设2-3个足球示范区(县),每个区县至少要建设2个足球示范街道(乡镇),每个街道至少要建设1个足球示范社区(村),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加快足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9.加强足球专业人才培训。依托属地大学,成立城市足球学院。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构建科学有效的足球专业人才培训管理体系。市足协要设立技术总监,统筹制定全市足球专业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每年度培养计划,加大对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球探、讲师、社会足球指导员、足球教师等专业人才的培训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各级足协、专业院校、职业俱乐部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运用互联网技术,构建立体化、规模化培训机制。到2025年,全市各类足球专业人才数量和质量有较大提升,每万人拥有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等专业人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30.加强足球管理人才培训。壮大各级足协、俱乐部等组织的专业力量,举办人力资源、竞赛组织、市场开发、新闻宣传、财务管理等培训班,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造就一支适应现代足球管理需要的专业化、国际化管理队伍。
31.实施“请进来、走出去”的人才培养战略。加强国际交流借鉴,选聘高水平外籍足球专业讲师来华授课,选拔优秀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等到世界足球发达国家进行培养深造,学习世界先进的足球管理模式和现代足球理念。
32.加大高水平足球人才引进力度。把引进高水平足球人 才列入全市人才引进计划,可以按照特殊人才规定予以安置,并享受现行人才政策。统筹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为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支持其经过必要培训和考核,担任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成为群众足球活动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足球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建设群众身边的足球场地设施
33.科学规划足球场地设施发展。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足球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建设一批贴近社区、举步可就的足球场地设施。
34.推动专业足球场地建设。支持各级足协和职业俱乐部建设高水平足球训练基地。以举办亚洲杯、世俱杯等重大国际赛事为契机,统筹考虑赛事需求和赛后利用,科学规划建设专业足球场馆,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打造“智慧球场”和城市体育文化新地标。
35.扩大社会足球场地数量。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足球场地,方便居民就近参与足球运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足球场地建设,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到2025年,实现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到2035年,全市社区实现足球场地设施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城市街道、街区内配建一片标准足球场地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