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曾对“金元足球”有过如此表态:“降薪不是有可能,是必须!必须用壮士断腕的态度重新塑造职业联赛的财务体系。不挤掉泡沫,中国足球没有未来,所以一定要下很大的决心挤掉泡沫。”
12月14日,“靴子”终于落地——中超、中甲、中乙三级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这是否标志着,扰攘中国职业联赛已久的泡沫和虚火终于走到了拐点。
财务状况接近“极不健康”
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
在2020中国足协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陈戌源对比了中日韩三国顶级联赛的投入,“中超俱乐部的平均投入,是日本J联赛的3倍多,韩国K联赛的10倍多。”
数据显示,2018年日本J1联赛俱乐部总收入为56亿人民币,俱乐部平均收入3.1亿人民币,平均支出3.16亿人民币。韩国K1联赛俱乐部同年平均收入1.23亿人民币,平均支出1.09亿人民币。
一份内部调查报告显示,中超俱乐部2018年平均收入为6.86亿人民币,平均支出11.26亿人民币,平均亏损4.4亿人民币。中超俱乐部收入高于日韩,但支出过高,亏损严重。
对比球员平均年薪,J1联赛和K1联赛分别是230万人民币和121万人民币。中超球员平均年薪为853万人民币,排在欧洲五大联赛之后,位居世界第六位。
测算下来,中超球员平均年薪约为当年国内居民平均收入的160倍。英超、德甲、法甲、J1和K1联赛则分别约合当地居民平均收入的83、36、34、8和5.5倍。
检验俱乐部运行情况的一个重要数据是球员教练员薪酬占俱乐部总支出比。报告显示,2018年中超球员薪酬占比为68%。该报告同时表示,一些球员还可能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瞒报,实际占比可能更高。英超、法甲、J联赛、西甲、德甲的占比分别为58%、56%、50.1%、46%、45%、42%。根据欧足联设置的红线,俱乐部薪酬占比超过70%则为财政极不健康。
红线就在眼前。
陈戌源大声疾呼:“因为违背市场规律,违背足球发展规律,违背价值规律,(中超发展)不可持续,如不加以坚决治理,将严重影响中国足球的现在与未来。”
“金元足球”必须退出赛场
在《通知》中,“限薪限投”成为关键词,根据要求,中超俱乐部单个财政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人民币,中甲俱乐部为2亿元人民币,中乙俱乐部为5000万人民币。
在球员收入上,中国足协也做出了严格界定:中超联赛俱乐部一线队国内球员单赛季个人薪酬不得超过税前500万元人民币,中甲和中乙俱乐部一线队球员单赛季个人薪酬不得超过税前300万人民币和120万元人民币。中超俱乐部一线队国内球员的单赛季平均薪酬不得超过每人税前300万元人民币,国家队球员的薪酬按上述限额执行,不再另行上浮 20%。球员参加国家队集训和比赛,由中国足协发放津贴和奖金。
中超俱乐部外籍球员单赛季个人薪酬不得超过税前300万欧元,俱乐部外籍球员单赛季薪酬总额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欧元;中甲外援薪酬限额为税前150万欧元,外援单赛季薪酬总额不得超过税前400万欧元。
在《通知》中,中国足协也对“球员薪酬”进行了约定和解释:球员薪酬是指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球员收入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现金、福利、具有经济价值的待遇和有价物品等。
此外,对于球员与俱乐部之外第三方签订有经济价值的合同,球员直系亲属与俱乐部或持股公司签订具有经济价值的合同等,也需要向中国足协进行申报。
比赛奖金不计入球员薪酬,俱乐部主要赛事单场税前奖金限额为:中超联赛及足协杯的赢球奖金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平球奖金不超过100万元;亚冠联赛上限分别为600万和200万元。中甲球队和中乙球队分别为100万/30万和30万/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