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 > 正文
  • 分享到

专家:全民健身法律体系基本建立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联动

2020-06-28 10: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编者按: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简称《纲要》)。《纲要》详细列出了我国未来体育建设的五大任务和九大工程,为中国体育强国建设规划了路线图。近期,人民网体育部开设《“体育强国”大家谈》栏目,对标《纲要》中提出的明确目标和任务,邀请各相关行业官员、专家、学者、资深媒体人等,结合体育事业发展现状和未来愿景,对《纲要》进行剖析和解读。“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是《“体育强国”大家谈》的专题论坛之一。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欧兴荣)构成全民健身法律法规框架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推进全民健身深入发展,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应如何有机结合,做好联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焦洪昌,沈阳体育学院教授、博导罗嘉司,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导汤卫东,日前做客由人民网体育部和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共同打造的“为体育强国夯实法治之基”系列圆桌论坛,对此展开了探讨。

全民健身的法律框架体系已构建完成

“全民健身既是国家战略,也是国家法律保障的法义和法律目标。” 焦洪昌认为,作为一种法义,全民健身更多强调的是一种公民权利。宪法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健康权虽在宪法文本里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宪法目标、价值可推导出来,而且在宪法总纲有“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的表述,实际上已从客观价值秩序角度提供了宪法保护基础。

焦洪昌继续表示,《体育法》是把宪法加以实定化的体现,它是整个体育领域里的基础性全面法律。国务院还制定了《全民健身条例》,从行政法规的角度,把全民健身的权利加以规范。此外,包括国家体育总局以及其他相关部委、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也围绕全民健身出台了很多规范和计划,建构出从宪法、法律法规到地方规章在内的一整套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法律法规框架体系。

“全民健身法律法规体系,我归纳出‘123+’的形象表述。”罗嘉司表示,“1”是指以宪法为龙头;“2”是指两个核心,分别为《体育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后者从公共文化服务的角度,提及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等问题;“3”是指三个主干,即国务院制定的《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例》以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指以重大政策、部门规范性文件为保障,地方性全民健身法规和规章作为支持。

罗嘉司认为,国务院2009年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全民健身比较系统、全面的立法。从国家战略实施上保障人民群众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利,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并对全民健身涉及到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比如对具体开展的体育活动,从服务站点、设施、经费来源、健身指导、经费保障等角度提供了法律基础。

汤卫东从时间脉络上对全民健身法制建设进行了梳理。他认为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体育运动就作为增强人民体质的大事来抓,那也是我国体育法制的初创阶段。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体育法制建设长期较多体现在竞技体育层面,直到 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首次以国家规范性的文件提出全民健身概念,全民健身的法制建设才进入了快车道。同年,《体育法》颁布,第二章就是关于社会体育的规定,体现全民健身在《体育法》中的地位。北京2008年奥运会后,国家提出体育强国战略,全民健身法制建设进入新高度。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既是对《体育法》中社会体育的细化,更是以专门立法的形式,体现全民健身的重要性。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表明我国将全民健身计划作为一项长期、连续的系统工程。2016年底国务院又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标志着全民健身进入向全民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汤卫东继续表示,国务院以体育总局为主的有关部门所颁布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国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都有大量针对全民健身的法律规章出台。他归纳出的全民健身法规体系,是已经形成以宪法为指导,以《体育法》为龙头,以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为骨干,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基础,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比较完整的体系。“这些法律规范都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要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

推进全民健身深入发展 要加强部门间的作联动

发表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