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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谈兴奋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2)

2019-11-19 09: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三是压实监管职责,强化主体责任,1条。第6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反兴奋剂管理职权的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使反兴奋剂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兴奋剂违规事件,符合相关情形的,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四是其他相关规定,共3条。第7条规定,涉案物质属于毒品、制毒物品等,构成有关犯罪的,依照相应犯罪定罪处罚。第8条规定,对于“兴奋剂”“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体育运动”“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等专门性问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体育总局出具的认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做出认定。第9条规定,司法解释的施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该负责人强调,《兴奋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为依法打击兴奋剂犯罪行为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体育部门将从新的起点上积极构建反兴奋剂综合治理体系,一是严格执行《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兴奋剂管制通则》,充分利用行政处罚和体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对兴奋剂违规的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进行严格处罚,对符合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二是按照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原则,建立全覆盖、全周期、常态化、制度化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机制。三是加大兴奋剂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真实案例的警示意义。四是加强兴奋剂风险防控,通过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防控,确保运动员的整个运动生命周期不出现兴奋剂问题。

《兴奋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是我国反兴奋剂斗争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宣告了兴奋剂入刑迈出坚实的步伐,必将掀开反兴奋剂综合治理新的篇章。


(责编:杨磊、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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