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足球场地的建设和开放情况引发了各界关注。人民网梳理了相关政策脉络,并采访多位业内专家,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进行了探讨和解读。
“场地全面开放”是足球政策的“一以贯之”
《指导意见》指出,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探索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使用率;并提出,到2025年,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初步形成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
“多建足球场,促进社会足球场地的全面开放,对广大足球爱好者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国足前主教练、国家足球学院特聘专家朱广沪说,作为一个足球人,看到这个消息感到非常高兴,这是提高我国足球水平的根本一环。他继续表示,发展足球运动,场地是最基础也是首要条件,“足球王国”巴西就有大量的足球场地,近些年来足球水平提高迅猛的冰岛,也与其国内大量兴建足球场紧密相关。
梳理相关的政策不难发现,《指导意见》是足球运动被提升为国家战略的政策延续。早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就明确指出,要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研究制定全国足球场地建设规划,扩大足球场地数量,对足球场地建设予以政策扶持,提高场地设施运营能力和综合效益。这一提纲挈领的阐述,明确了足球场地建设和使用的目标方向。
体育总局等四部门2016年印发的《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则进一步明确了足球场地的建设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国足球场地数量超过7万块,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5块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达到0.7块以上。此外,足球设施的利用率和运营能力要有较大提升,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普惠性强的足球场地设施网络。
场地开放后做好管理很关键
不久前,贵州省都匀市专业的社会足球场被用来赶集活动,引发了网上热议,当地主管部门之后回应称该球场破损的草坪已修缮完毕,明确今后不再将该区域作为赶集区域。“场地建好了,如何利用好也是一大关键。”中国足协前执委汪大昭认为,硬件建好后,软件一定要跟上去,管理和维护都要跟上,不能建成一块闲置一块,也不应挪作他用,造成资源的浪费。
据京津冀业余足球联赛发起人孙志阳观察,一些大城市的社会足球场开放程度较高,管理也比较到位,足球开展氛围浓厚。但在一些中小城市,场地开放程度就较低,管理上存在较大缺失,有些球场建成后往往成为一种摆设,而且常常是“铁将军”把门,很少对外开放。他认为都匀市足球场被用作赶集,主要的症结还是当地没有太多的足球赛事活动承载,导致场地利用率低。
《指导意见》精准地针对现存的问题,在高效开放、科学管理、完善机制、提高运营效益、压实责任等方面都有详细的内容条文。它要求社会足球场保障使用功能,确保开放时间;科学管理社会足球场,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强调完善社会足球场配套设施,提高运营效益;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场地运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孙志阳认为,很多建好的场地之所以不开放,主要还是管理上存在难点,缺乏专业人员对场地进行维护,开放后损耗风险会加大,一旦损坏往往缺乏相应的维修资金,导致管理机构宁愿减少开放次数。汪大昭也表示,开放后要认真做好管理,而且每一位场地活动者都应树立公德意识,爱护设施,维护场地,争取发挥场地的最大效用,主管部门也需探索出一些可操作性的管理模式,局部试点成功后向全国推广。
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足球环境越来越好
两部委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能对促进社会足球场地开放管理起多大的作用,也引发了各界的关注。对此,汪大昭表示,《指导意见》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 “足球场地从建成到管理维护,都不在体育系统之内,就体育主管部门来说,只能给出一种倡导意见,体现更多的是政策的导向性。”
孙志阳则认为,虽然体育部门没有专门的足球场地管理机构和人员,但国务院成立了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几大部门可以协调分工,各司其责,“体育部门可发挥专业特长,牵头聘请或委托专门的社会机构管理场地,通过专业的运营管理,搭建一些赛事或青训活动,提高场地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