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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非比寻常的倡议

2020-05-08 22: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WB11

原标题:非比寻常的倡议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题:非比寻常的倡议

  新华社记者马邦杰

  5月8日,中国足协发布了一份史无前例的文件——《关于男足职业俱乐部与所属球员、教练员合理调整薪酬、共克时艰的倡议书》。虽是倡议,但在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的特殊时期,内容非比寻常。

  降薪求生

  倡议书的核心内容是:中国职业足球该如何降薪

  降薪是疫情期间中国职业足球的自救之道。据中国足协内部人士介绍,疫情对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和足球产业冲击巨大。联赛因此推迟,各俱乐部没有比赛,票房、商业收入基本归零。即使没有比赛,各俱乐部疫情期间仍需履行工作合同,仍需向球员和教练支付工资,仅薪资支出一项就占到各俱乐部运营成本的70%左右。另外,加上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自主创收和盈利能力较弱,普遍亏损严重,突如其来的疫情无异于雪上加霜。

  个别投资人财力雄厚的俱乐部或许没有降薪压力,但对其他一些俱乐部来说,降薪已经成为它们求得生存的途径。因此,众多俱乐部联系中国足协,敦促后者能够统一协调、研讨并推出指导性意见,以便各俱乐部能够达成共识,并采取合理调整薪酬的行动。

  疫情期间,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停摆,看似平静的表面下隐藏着一些俱乐部的财政危机。在此关头,中国足协出台了这份倡议书,为那些在困境中备受煎熬的俱乐部指明了降薪求生的出路。4月下旬,中甲新疆天山雪豹俱乐部已经率先宣布降薪。俱乐部董事长孙爱军表示,“小本经营并不丢人,降薪就是为了让俱乐部活下去。”

  降薪求生是在疫情笼罩之下的世界足坛的普遍现象。国际足联(FIFA)为此在4月份出台了一份名为《关于应对新冠疫情足球管理问题指南》(下称《指南》)的专门文件,为各足球俱乐部降薪提供指导性意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FIFA在这份文件中把“新冠疫情”定义为“FIFA和足球的不可抗力”,同时表示,各俱乐部如在薪酬协商和调整过程中出现争议,FIFA会按照《指南》原则对个案进行评估和处理。

  显然,这并非一份普通的指南,而是被赋予了一些业内应急行规的色彩。这份文件的精神贯穿中国足协倡议书的始终。

  协商与争议

  中国足协倡议书共分7部分26条,主要内容包括:降薪只适用于受疫情影响期间,即从3月1日至联赛开启前的一周;倡议调整幅度为月薪的30%-50%;俱乐部可以根据球员、教练员的收入水平,协商实行阶梯状减薪,并根据现金流情况协商延迟支付部分薪资,拖欠部分薪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补足;保护低收入球员和教练员的利益,不鼓励降低或延付他们的薪资;涉及租借球员的,应根据租借协议处理或三方共同协商;俱乐部施行单边决定降薪的,首先必须满足FIFA提出的指导原则;鼓励劳资双方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参与协商……

  倡议书的核心前提是: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应坚持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协商”一词在倡议书中高频出现,旨在强调“协商降薪”。毕竟,降薪涉及个人收入的减少,必将遇到阻力,认真协商是达成一致的根本之道。

  FIFA在其《指南》中,建议俱乐部和球员、教练员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合理修订工作合同,方可争取获得FIFA争议解决委员会和球员身份委员会的支持。

  这条建议除了提示“协商”外,还挑明了“争议”。中国足协在倡议书中对此重点着墨,在第19条中明确表示:FIFA强调,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因薪酬调整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均应参照第12条的原则个案处理。

  第12条倡议的内容较为重要,也是全部26条中用字最多,内容最丰富的。这条倡议对于那些与球员或教练协商不成而单方面采取降薪措施的俱乐部提供了较为周全的指导。其中另列的5小条内容全部是从FIFA《指南》中拷贝和翻译过来的,提醒俱乐部在单方面执行降薪措施时需要顾及的事项。这条倡议虽然行文平缓,却隐隐透着“争议”的气息。

  FIFA已将“新冠疫情”定义为“不可抗力”,为各俱乐部降薪提供了一定的法理基础。FIFA同时强调,俱乐部在执行降薪时更要遵守当地法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4月份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明确要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采取降薪措施之前,宜对此和相关法律条文认真研究。

  维护联赛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标签: F 球员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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