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足协高层未插手俱乐部更名具体工作
按照中国足协去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各级职业联赛实行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变更的通知》要求,中国足协应不晚于2021年1月15日就各俱乐部提交的拟用名称(包括各候选名称)向各家书面反馈审核意见。据了解,除未来走向尚不明确的中甲泰州远大俱乐部外,其余57家俱乐部(包括中超、中甲、中乙及4家中冠俱乐部)在去年12月25日前(含25日当天)纷纷将各自拟用名称申报给中国足协。
8人工作组中有球迷代表
从去年年底早早提交各自拟用名称及备选名称的举动来看,绝大多数俱乐部对此次治理工作都比较理解和支持。据了解,通知发布两天后,由中国足协与各领域专家代表组成的“俱乐部非企业化名称专家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就发起了线上沟通。沟通既包括专家组内部人员的沟通,也包括专家组成员与各俱乐部的工作。
据了解,“工作组”由8人组成,其中仅有2人来自中国足协职能部门,分别是具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的协会竞赛部副部长沈睿及部门另一位工作人员。6名专家分别为来自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金长峰,来自新华社的资深媒体代表许基仁,来自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的刘万勇律师、范铭超律师,来自大连市文化产业协会的球迷代表张嘉树,来自河南省足球基金会的杨楠。
中国足协相关人士透露,从接到第一份由俱乐部提交的拟用名称材料开始,“工作组”就按照分工分别落实资料查验、材料与规定细则对应审核等细节工作。中超山东鲁能、长春亚泰、青岛黄海、中甲新疆天山雪豹初次提交的拟用名称不达标,正是经“工作组”严格审核后确认的。
工作组审核意见共三类
“工作组”向各俱乐部书面反馈的审核意见有三类。第一类是“同意函”;第二类是“不同意函”;第三类为“建议函”。比如“广州队”“深圳队”的名称虽获得通过,但“工作组”工商界专家仍建议此类俱乐部在地域名后添加带有契合本地历史文化特色、足球文化传承或人文特征的名称。但“建议”绝非强制,这意味着即便两队不作进一步变更,仍能以上报名称注册,参加新赛季各项比赛。
动态交流成为过去一段时期内“工作组”与各俱乐部沟通的常态。举例来说,北京中赫国安、河南建业两家俱乐部有关名称提交延期的申请之所以获得应允,也得益于他们与“工作组”之间的诚挚沟通。天津泰达俱乐部此前对沿用“泰达”的态度比较坚决,但由于与“泰达”关联的企业客观存在,因此俱乐部在“工作组”专业引导下,最终同意更名,“津门虎”于是成为各方都能接受的理想替补名称。
厚此薄彼?不存在!
部分俱乐部提交的拟用名称虽然表面上看并不涉及股权关联,但仍因不妥帖而被“劝改”。比如,中乙四川华昆俱乐部在原名与股东同名的情况下,曾申报“民足团结”这一名称。但“工作组”工商界专家给出了“该名称对常用语作了不适宜变更”的意见,并提醒此类谐音名称很难在工商部门获准注册。在这种情况下,四川华昆也不得不进一步更名。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上港俱乐部所提交的“上海海港”名称获得“工作组”审核通过,并完成了俱乐部在工商部门的名称变更手续。外界有人认为,更名后的上海海港俱乐部名称仍能以“上港”作为简称,因此质疑该俱乐部在变更名称方面“抖机灵”。亦有人据此质疑中国足协在规范俱乐部名称问题上厚此薄彼。
据了解,“工作组”自成立以来,一直在具体工作中保持中立,其各项程序的落实既没有受到来自中国足协内部或任何一方的干预,亦没有超出规则范畴,因此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直到1月12日,“工作组”才向中国足协高层作了相关工作汇报。
足协相关人士表示,除未来走向尚不明确的泰州远大、可能面临迁移的原石家庄永昌等少数俱乐部,绝大多数俱乐部都落实了拟用名称的提交及调整。尽管更名可能对部分俱乐部原投资方构成了一定的冲击,对球迷的感情造成影响,但“去企业化”名称的推出从长远来说有益于各俱乐部丰富股权结构,而股权多样化的俱乐部生命力也将愈加旺盛。
文/本报记者 肖赧
统筹/杜锐
(责编:欧兴荣、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