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地方体育部门的沟通机制,完善赛事申报、审批、认证流程,建立职业拳击类和综合格斗类项目赛事活动名录库。联合相关部门指导赛事活动举办者,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3、建立健全职业拳击类和综合格斗类项目赛事活动评级评估制度,引导职业拳击和综合格斗赛事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促进项目及产业水平整体提升。
4、加大搏击类项目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职业拳击类和综合格斗类项目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不断提高赛事活动举办者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参与意识。
5、根据《意见》要求,对相应的国际职业拳击组织机构、推广运营单位和综合格斗组织机构、推广运营单位在我国境内举办职业拳击类,综合格斗类赛事和活动予以进一步规范,抵制不良外来文化,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赛场文化环境和舆论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