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足协:年度三大赛事将现场颁奖
随着半决赛战罢,2020赛季中超联赛已进入收官倒计时,中国足协为此也加紧落实包括中超在内,其主办各序列赛事的收尾工作计划。据了解,中国足协近期相继推出2020赛季中超、中甲升降级附加赛、中甲保级附加赛、足协杯决赛等赛事的日程安排及竞赛规程细则。由于本赛季各项赛事均采取了集中赛会制,因此中超、中甲、足协杯冠军颁奖(奖杯颁发)仪式将分别在各自赛事现场举行。
记者11月4日从中超联赛苏州赛区获悉,由中国足协主办的2020赛季各职业序列赛事收官阶段的竞赛计划已相继出台。除中甲联赛争冠组收官战于11月8日在成都赛区进行外,中超联赛冠军争夺战、“超甲”升降级附加赛、中甲保级附加赛、足协杯决赛等重大赛事均将在苏州赛区举行。
按照计划,“超甲”升降级附加赛,也就是中超倒数第二名与中甲第二名两回合附加赛将分别于11月18日、22日举行,比赛地点基本确定在苏州奥体中心。中甲保级附加赛,也就是保级1组最后两名与保级2组最后两名的两回合交叉淘汰赛预计于11月17日(或分别安排在17日、18日)、11月21日(或分别安排在21日、22日)举行。比赛地点基本定在苏州体育中心、昆山体育中心。足协杯决赛将于12月19日举行,比赛地点初定在苏州奥体中心。
根据竞赛规程,上述所有通过两回合定胜负的赛事,均沿用中超联赛第二阶段采用的竞赛办法,即两队通过两回合比赛总比分定胜负。如果两队在两回合常规比赛时间内总比分战平,那么“客场进球优势”不作为胜负依据,两队将进行加时赛;如期间仍未产生分差,则通过点球大战定胜负。
相对而言,不同赛事在外援政策执行方面略有差别。以“超甲”升降级附加赛为例,为确保竞赛公平,中超第15名球队在与中甲第二名球队交锋中,必须执行中甲外援政策,即每队单场外援最多报名3人,同时最多登场2人。需要强调的是,中超球队虽然单季注册外援总人数多于中甲球队,但此两场比赛,中超第15名球队报名的3个外援人选不得调换。
足协杯涉及“超甲”球队的交锋,在外援政策执行方面虽同样“就低不就高”,但上、下半区分区赛制,可能导致中超球队各轮赛事对手在中超、中甲间转换,因此中超球队各轮外援注册、上场人选被允许调整。但名额标准也必须参照中甲规则。
各项赛事颁奖仪式的安排也颇受关注。特别是由于往季争冠竞争格外激烈,中超联赛冠军奖杯是在夺冠比赛现场,还是赛季结束后颁奖活动中颁给冠军球队,也曾经引发争议。不过,此类争议随着各项赛事采用集中赛会制而不会在本赛季重演。
据了解,中超联赛、中甲联赛、足协杯决赛的冠军奖杯颁发仪式将分别安排在11月12日(苏州)、11月8日(成都)、12月19日(苏州),也就是各项赛事冠军最终产生或争冠组赛事最后一个比赛日比赛结束后在赛事现场进行。
另据了解,两位参与中超联赛第二阶段执法工作的韩国籍国际级裁判员高亨进、金希坤不出意外将在中超联赛争冠组赛事结束后,继续留在苏州赛区,参与足协杯重点场次或各类附加赛执法工作。
按照惯例,中国足协会在每个赛季结束后,也就是足协杯决赛结束后第二天,举行中超年度颁奖活动。不过截止到目前,本赛季中超颁奖典礼是否举行仍在各方推敲之中。如果确认举办,那么苏州赛区仍是承办地的首选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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