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进一步放开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构准入机制。改革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机构认证制度,推进试点公示制度,鼓励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进入培训市场。为本市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专业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三、支持“互联网+体育”应用
10.促进全民健身消费,完善补助政策。举办“惠民体育行动”,向各区征集旱雪场(室内滑雪馆)、滑冰场、游泳馆和健身房四类体育经营场馆登录“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平台。通过小程序平台向北京地区用户免费发放10万张合作体育场馆电子体验券。用户可凭领取到的电子体验券前往指定场馆使用,参与相应体育项目的体验。推动市民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带动体育消费,推进体育产业迅速恢复良好发展态势,扶植体育中小微企业迅速恢复活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11.鼓励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体育赛事、培训活动。创新办赛思路,发挥“互联网+体育”的作用,联合相关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网络信息类、科技类企业举办电子竞技、桥牌、极限运动、马拉松、健身、操舞和球类等网络赛事,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各类平台资源,发起并组织科学有效、简便易行、极具参与性和趣味性的居家健身项目线上比赛。与中小微企业合作开展裁判员网上培训,选取中小微企业共同搭建裁判员网上学习平台,为裁判员提供更加便捷的学习和培训服务,实现在线学习、培训、考核等一体化功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关于体育企业减免房租、延迟缴纳保险、信贷投放等措施,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执行。如国家、北京市相关部门出台减免房租、延迟缴纳保险、信贷投放等最新政策,覆盖现有政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符合国家统计局《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且在北京注册的体育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责编:李乃妍、胡雪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