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泳协会也发表声明,对此次裁决结果深表遗憾。声明指出,中国游泳协会一贯坚持对使用兴奋剂“零容忍”,一贯重视加强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2018年9月4日,国际泳联(FINA)授权的样本采集机构——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对孙杨实施赛外检查时,使用了未经专业培训、不具备法定资质人员采集运动员样本,活动是非法和无效的。
中国游泳协会还表示,支持孙杨继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体育组织、兴奋剂检查代理机构改进、完善规则,严格执行规则包括兴奋剂检查人员资证要求,不能忽视运动员个人合法权利,不能让任何人都可以去从事与运动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兴奋剂检查工作。
赛场外的另一种较量
2019年11月15日,孙杨在听证会上陈述。(新华社)
吴炜认为,运动员的黄金时代很短暂,而禁赛的判决绝大多数不可逆转,因此应当鼓励运动员对自身权益有充分的认识并能积极合理加以保障。
同时吴炜也强调,运动员不是法官。发现程序漏洞时,应该允许工作人员把样本带走,再将发现的漏洞由专业律师撰写、提交。这也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报告中所指出的。
从本案过程看,双方焦点集中在对程序正义和执行标准的不同解读上。孙杨强调自己是在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换言之,此案由兴奋剂检测而起,但决定最终走向的,在于判断运动员对自身权益运用是否合规。显然,从过程到结果,如何充分理解国际体坛的规则和程序,更好地争取、保障自身权益,成为赛场之外的另一种较量和历练。吴炜建议,应当加强对运动员这方面的案例讲解。
从目前看,孙杨很有可能无缘东京奥运会。不管最后上诉结果如何,这样的代价对他而言都是巨大而不可逆的。他的未来,面临新的问号。
孙杨仲裁案前情回顾
2019年11月15日,孙杨在听证会上。(新华社)
本案起因于2018年9月4日晚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3名工作人员对孙杨的一次赛外兴奋剂检查,由于孙杨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资质证明提出质疑,此次检查最终未能完成。
2018年11月19日,国际泳联(FINA)就此事在瑞士洛桑举行听证会,2019年1月3日,国际泳联裁决此次检查无效,孙杨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
2019年3月12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因不满裁决结果,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提出上诉。
2019年7月19日,孙杨及律师团队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声明,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以求公开透明。
2019年11月15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瑞士蒙特勒就此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并通过网络进行全球直播。这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有史以来第二次举行公开听证会,上一次发生在1999年,当时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诉的爱尔兰游泳运动员最终败诉。
在这场耗时10小时的听证会中,双方辩论的焦点集中在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委托的服务公司(IDTM)检测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孙杨方律师明确指出血检官只有护士证但是没有IDTM授权的检查官证明,尿检官只有身份证且在检查过程中对孙杨拍照违反兴奋剂检查的规定等。案件所涉3名检测人员均未出庭。
听证会结束后,仲裁小组主席弗朗哥·弗拉蒂尼表示,公开听证会显示了对运动员各项权利的尊重,所有证据证言都会被充分核查,裁决结果将择日宣布。之后,孙杨恢复到东京奥运会的训练备战中,并在今年1月的国际泳联冠军游泳系列赛的两站比赛中取得4战3冠的成绩。
(责编:马翼、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