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四川眉山的张先生在工作人员的强烈推荐下,在一家即将开业的健身房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了一张年卡。然而距离约定开业的时间过去了几个月,健身房却迟迟不开张,直到健身房的装修工人也集体消失,张先生才惊呼上当,“当时立即报了警,但一年多了,我也没得到任何回音。”
“健身房突然就空了,不少会员放在健身房的个人物品都没能取出来。”家住郑州的任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接连赶上过两家健身房老板跑路,前后损失了6千多元。“其中有一家还是全国连锁的健身机构。”
类似这样的闹心事,成了不少健身爱好者的痛点,“遭遇健身房跑路该去哪儿维权”,成了大家心中共同的疑问。就此,记者联系了各地有关监管部门,截至发稿前,武汉、长沙、海口、昆明、西宁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暂未作出回应。部分地区甚至还出现不同部门间职权不清的情况。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协会日常只负责登记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核查,日常监管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坦言,曾经接到过不少人对健身房的投诉,但消保委不具有执法权,只能从中协调。
邱宝昌分析,各地监管部门出现职权不清的问题,是有现实因素的,“健身房归各地体育局管理,有关预付卡的政策由商务部门制定的,日常执法则交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由于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且没有上位法,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容易出现管理脱节。”
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专家:建议有关部门拟订详尽标准
“《全民健身条例》于2009年出台,至今已经10年,但国家层面一直没有制定配套实施细则。”青海立卓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爱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俱乐部,条例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迄今为止,全国仅北京市体育局在十多年前发布过《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其他地方的健身房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王爱玲分析,政府监管缺位、相关法律法规空白是导致健身房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的孙承龙律师则认为,健身房老板跑路后,公安机关一般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导致犯罪嫌疑人违法成本较低。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对这类纠纷局限于调解,基本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管。
其实,这令消费者们怨声载道的健身房预付卡制度,并非是健身行业的“专属”,其广泛存在于美容美发、超市、足疗、美甲等行业。对此,王爱玲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把登记关,在经营场所、固定资产、注册资金、营业额、人员执业资格等方面,对相关行业拟订详尽的标准。相关行业还应共同建立起行业协会或信息共享平台,并要求店家在开设之初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此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除此之外,专家也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健身卡前,可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该健身公司纠纷状况,并在网上进行健身公司的背景调查,以判断该健身房有无继续存续的能力。(于新怡、黄竹岩、陈曦、肖懿木、何萌、肖璐欣、孟凡盛、郭洪兴、符皓、牟健、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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