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发展潜能。《意见》明确指出各协会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资源、培训项目等,符合条件的都要通过公开方式交由市场主体承办,为有效避免行业协会功能异化,体育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针对公共资源与体育赛事活动的冲突与矛盾问题,《意见》建议可以综合考虑生态、防洪、供水安全等因素,分类制定允许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目录,以清单形式告知市场主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第二,丰富产品结构,深化供给侧改革与创新。《意见》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结合可穿戴式设备、虚拟现实技术、物联网管理平台等鼓励研发多样化、智能化的体育赛事、体育产品;鼓励各区域系统性创造发展优势,以资源禀赋为依托,以新一轮产业规划为引领,推动足球、冰雪、山地户外、水上运动、航空运动、汽车越野等户外运动项目的有序发展,以各种有效和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方面需要;
第三,提高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打造价值共创的消费场景。《意见》鼓励遵循体育发展规律,加强体育、文化、旅游、商业、农业、信息等业态的深度融合,推动体育综合体、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等成为人们享受品质生活的最好载体;挖掘体育明星市场价值,支持成立各类职业体育联盟;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智能技术,创设线上线下、场内场外,互动、分享、沟通的体育场景,深耕和开拓体育的娱乐性、教化性和可视性,将体育融入生活的每一个部分。
《意见》围绕着人民,让人民当“体育主角”,从培养运动兴趣到终身运动习惯的养成,从简单的运动场馆到有品质的运动场景的打造,体育成为人们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