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人员管控。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实行“健康码”绿码准入制度,做到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强每日健康状态监测,并根据属地相关要求进行必要的申报或者登记。
(三)加强防控力量。根据赛事和活动规模、项目特点、人群密度,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和防护物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个人防护、消毒程序、测温登记、异常情况处置等培训,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四)原则上实行空场比赛。在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逐步探索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并严格自我隔离的观众现场观赛,间隔就坐,总数不超过观众席容量的50%,视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工作情况,动态调整比例。
(五)优化赛事组织。简化开闭幕式、颁奖仪式等赛事环节,减少人群聚集,合理规划人员流线,采取观众区与运动队隔离措施,避免人员交叉。
(六)强化环境卫生。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落实场地、器材防控措施,对赛场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保证空气流通,保障洗手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公共区域设置口罩回收箱,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
(七)加强应急处置。赛事和活动组织者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管理责任。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强化事中监管,开展必要的督查检查,严控数量和频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防控措施"一刀切"、防控要求“层层加码”。体育赛事和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及场地设施经营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科学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一赛一方案”,确保办赛安全。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参加者要服从组织者的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身体健康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研究出台产业扶持政策,适当减免税费、降低安保费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帮助相关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加强宣传教育科学引导。统筹做好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读,避免误读、误解。利用场馆大屏、广播、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办赛、参赛和观赛等各类人员的防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公众安全依规参与体育活动;鼓励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科学健身,养成健康生活习惯;积极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