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球迷印象中,篮球场上裁判一旦错判且比赛继续进行后,裁判是不可以更改之前的判罚的。但在4月7日广东队和山西队的比赛中,裁判在漏判罚球、比赛又进行了一分钟后,突然决定补上漏判的两次罚球,这一“时光倒流”事件引起了球迷的热议。
比赛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第四节最后2分04秒时,广东球员胡明轩对山西球员彭宇迪犯规,当时广东处于犯规倒数的状态,按照规则山西应当执行罚球。不过裁判员和记录台都没有做出罚球的决定,只是给了山西球权。然而在比赛还剩下1分03秒的一次死球时,裁判突然让彭宇迪执行两次罚球,就是为了弥补2分04秒的罚球漏吹。山西两次罚球结束后,比赛继续进行。
对于这样的结果,许多球迷在网上表示不理解。昨天,CBA官方公布了广东对阵山西一战的裁判报告,对这一补罚的合理性进行了解释。
裁判报告认为,裁判在比赛中没有给山西球员彭宇迪2次罚球,属于裁判的可纠正失误。依据CBA的《篮球规则》,在一次判罚失误之后,直到失误后重新开始计时并且出现第一次死球且形成活球之前,裁判、记录台、技术代表发现失误,裁判员可以立即停止比赛,纠正误判。也就是说,裁判利用了“可纠正的失误规则”条款,让“时光倒流”成为有据可循的判罚。因此,CBA官方认定,这次判罚没有错误。
裁判报告显示,除了这次颇具争议的判罚之外,裁判在最后两分钟以及加时赛所做出的其他判罚也都准确无误。但记录台和临场裁判当时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广东队犯规已满,这样的失误也太低级了。(新民晚报记者 王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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