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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四经普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体系(2)

2020-01-20 17:44 作者:WB11

(5)为完善体育产业增加值年度核算方法提供可能。“四经普”之前,我国体育产业增加值年度核算方法尚未有专门针对经济普查年度的内容,仅包含专项调查年度和常规年度两项内容。2016年全国体育产业专项调查为2015—2017年度的全国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核算提供了坚实数据基础,该调查以《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5)为指导开展。《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颁布以后,专项调查所获得的基础数据难以完全满足2018年度及今后体育产业增加值核算需要。2018年国家体育总局首次以“四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的经济普查活动,有了四经普这一契机,体育产业增加值年度核算方法可以在专项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今后可从经济普查年度核算方法和非经济普查年度核算方法两个角度进行设计,既无分类标准不同之忧,又可享数据准确、全面之优。

(6)为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积累经验。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总体还很薄弱,在数据挖掘分析环节还需借助许多其他部门数据资料,比如为了完成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核算,除了需要体育产业专项调查资料、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体育彩票发行情况统计报表和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资料等,还需要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如GDP最终核实有关数据、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以及有关专业统计年报资料等;还需要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统计资料。今后这种数据共享协作还将可能扩大至商务部、文化与旅游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如何在国家层面上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实现多部门联动,如何落实省级、地市级的部门间协作、如何实现中央与地方一盘棋等等问题都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和借鉴。四经普无疑为这些问题的解答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经验积累。

四经普的实施,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体育产业统计管理部门应顺势而为,把握现状,查找不足,合理规划,推动我国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更上一层楼,为我国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科学数据支撑和指导,为把体育产业发展成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保驾护航。(江西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教授魏和清、副教授李燕辉 


(责编:杨磊、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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